学生的交通安全牵动着全社会的心,可是还有一些学校和运营车主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无视孩子们的生命安全,使用无备案无资质的黑校车接送孩子,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不堪想象!(19座幼儿园校车价格)
近日,南雄就查获了一辆“黑校车”
4月1日下午放学时段,南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雄州中队在学校路段执勤时查获一辆“黑校车”。
执勤中,民警发现,号牌粤FFX***小型面包车停下后,有多名小学生陆续上了该车。民警迅速来到该车前,对驾驶员随身携带的驾驶证、行驶证进行检查。民警在对车内进行检查时发现,车上搭载了6名学生,但该车并未取得校车标牌,驾驶员也无法提供相关资质。
随后,民警立即联系学校,由学校负责通知家长前来接送学生。民警将驾驶员谭某传唤至中队进行询问,将违法车辆暂扣。
根据交通法规,谭某实施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交通违法行为,被处以2万元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
交警提示
什么是“黑校车”?
“黑校车”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件、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者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但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黑校车”大多出现在郊区和农村等公共投入不足的地方,且校方不愿为校车费用买单。黑校车是以盈利为目的,且常发生超载现象,对学生的安全构成了重大的威胁。
“黑校车”的危害?
1、大部分“黑校车”车况性能较差,甚至还有即将报废的车辆,增大了安全隐患。
2、“黑校车”无营运资质。司机通常没有校车驾驶资格而从事校车运输,有些驾驶人丝毫没有意识到校车超员的危险性。
3、“黑校车”为盈利常发生超载现象。因人多可能有人员站立的情况,车内无扶手或其他阻挡物,当行车中遇到紧急情况而突然制动时,乘员很容易撞向前挡风玻璃,严重时还会撞破挡风玻璃而甩出车外。另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由于人员拥挤,也将给施救工作带来更大困难。
根据相关法律条例——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617号)
第九条:学校可以配备校车。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可以提供校车服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可以制定管理办法,组织依法取得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的个体经营者提供校车服务。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校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的,同样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
交警部门提示——
“黑校车”无论是司机还是车辆性能都存在安全隐患,出于安全考虑,请各位家长不要让自己的孩子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