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 联 系 人: 穆经理
  • 客服热线: 4006596666
  • 宇通校车销售有限公司
  • 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区宇通路宇通工业园

当前位置: 首页 > 19座幼儿园校车价格 19座幼儿园校车价格

幼儿园校车条例征民意

新闻导读:【宇通校车讯】希望根据民意定义颁布的部分条例能确实起到作用,校车事故不要再出现在我们生活里了。
本文章发表于:宇通校车销售中心 作者:宇通校车 发布时间: 12月24日 11:40

幼儿园校车条例征民意

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如有下列情形应将校车标牌交回交管部门: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改变用途不再作为校车使用;不再属于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所有。

校车司机驾校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校车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校车线路应尽量避开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校车确需经过急弯、陡坡、临崖、临水的危险路段的,道路或交通设施管理、养护单位应设警告标牌和安全防护设施。校车经过的道路出现不符合安全通行条件的状况或者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校车在道路上停车上下学生,应靠道路右侧停靠,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司机将停车示意牌伸出车窗,后方车辆应当停车等待,不得超越。交警遇校车在停靠站点停靠上下学生,应当维护停靠站点周边的交通秩序。校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载。随车照管人员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幼儿、小学生上下学,随车照管人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方便群众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学校可以配备校车,或者由校车服务提供单位提供校车服务。这些单位必须是依法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城市公共交通经营许可或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企业;或者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单位。

希望根据民意定义颁布的部分条例能确实起到作用,校车事故不要再出现在我们生活里了。